政法筆記
馮象
政法筆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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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象在序言中曾提到他寫這個系列的初衷之一,就是不滿所謂的普法文章。什麼是真正的“普法”?我的理解就是通過言說去影響一種現實的語境。從這個角度看學者的言說,其實和司法過程極其相似。法學家寫的案子,和法官寫的判決書都是必不可少的“具體法治”,是西法東漸和“法治本土資源”變遷的經驗環節。鑑於目前我們的法官多半寫不好判決書,法學家撰文說案更顯得尤其重要。
漢語語境下的“政法”二字,其實並不是“政治與法律”的縮寫。因爲漢語的構造承襲的是三綱五常的微言大義,兩個字放在一起就像兩位領導出場,表面是平列關係,其實多半是一種偏正結構。甚至於有着語義上的越俎代庖。錢鍾書《管錐篇》中談過這個問題,如“兄弟”指的是弟,而“禍福”說的也多半是禍。錢先生說這種詞義結構的特徵來自道家相對主義對國人的思維影響。這道理固然精闢,但我對這解讀還是不滿。“偏義”與其說和道家思維有關,不如說恰恰是和儒家禮教一絲不苟的“差序格局”合拍的。因爲沒有一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,也就沒有語法面前每個字平等的邏輯。
“政法”一詞其實也帶有偏義,而且來自古漢語的“本土資源”,並不是舶來詞。現代法治西學東來,在細微技術上今天已幾乎看不到一絲中華法學的遺蹟。但奇怪的是今天我們談到法律領域,籠罩全局的仍然是這個老嫗般的“政法”二字。
馮象近年來的專欄寫作,也和上述“政法”一詞的語義變遷趨勢相吻合,就是所討論的主題和作者的基本理念從形而下的、被意識形態空洞化的“政法”概念,開始向着形而上的政法之道轉變,最後凸現爲一種清晰的憲法或憲政的視野。馮象這一走勢大概從寫〈它沒憲法〉開始,儘管此文的觀念老實說仍然相當模糊,但這一走勢越到晚近越清楚了。尤其馮先生的專業是知識產權,但他卻往往從對版權、商標權的糾紛中看出權屬問題的“憲法化”趨勢。如《修憲與戲仿》一文,從一篇小說戲仿《沙家浜》引發的案子,分析到版權權益與“戲仿”者言論自由之間的關係。得出結論說產權問題不能只在商法或私法的領域中解決,而最終必將訴之憲法或憲法的司法化。這個故事和蘇力講過的“邱氏鼠藥”的案子何其相似。我以前有一個看法,就是研討憲法有兩途,一種是從部門法往上走,一種是從政治學往下走。馮文屬於前者,儘管他由於文體限制和過於借重文學筆法帶來的自縛(這算馮象一個不太嚴重的弱點,所以我才說《萬象》上那些風情文字是更純粹的馮象文章),分析上不免大而化之。但其義理...[更多內容]